《纲要》中指出:“在生活、学习、游戏中,形成初步的合作意识。”由此可见,培养幼儿学会与人分享、合作的品质也是当前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是非常重要的。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独身子女,接触的范围小,长辈们又非常宠爱孩子,父母对他们百依百顺,孩子要什么给什么,从小在他的心目中就觉得自己是被关爱、被满足、被包办的重要对象,因此没有分享、合作方面的意识。
进入幼儿园后,在集体生活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以自我为中心、不会与人共享等情况,在我们班中也有许多这样的孩子,自己的东西不肯给别人吃,带来的玩具或是幼儿园的玩具不肯与同伴一起玩,要是看到别人玩他的玩具他就会大哭大闹或是急忙把玩具抢过来,这样一来,孩子之间也就发生更多的“战争”,尤其是处于托班年龄段的孩子,由于自身的特点,想拥有别人的自己喜欢的东西,幼儿独占现象十分普遍,不会与同伴相处、不善于与同伴分享快乐,这使我意识到培养托班幼儿学会分享的重要性。
对于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老师平时因善于观察孩子,利用一些幼儿比较容易接受的方式来教育幼儿,比如故事是幼儿比较喜欢听的,也是幼儿容易接受的,平时把这些事情穿插到故事情节中,以故事中的人物、情景来教育幼儿、感化幼儿。游戏而也是幼儿比较喜欢的,对幼小的孩子来说,游戏也是有效的方法。我经常组织幼儿进行一些相互合作的游戏。如:一桌的幼儿围坐在一起,我把积木放在中间,让这一桌的幼儿一起搭积木,并且学说短句:“我们一起玩好吗?”培养孩子的合作能力,让孩子在游戏中体验分享的快乐。
一日活动中,我们老师的语言、动作都会对幼儿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我们处处要做有心人,尽多的给幼儿创设相互合作、相互交流的机会,让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愁,使幼儿在潜移默化中获得情感的分享。此外,我们还利用移情的手段,让幼儿学会站在他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感受他人的愿望、情感,从而逐步形成自己积级、正面的内心体验。如:有一次,我班的小馒头带来了一辆挖泥机,同伴们看到了以后,都非常喜欢,而他却害怕被别的同伴弄坏,不肯给别的小朋友玩,我觉的这正是对孩子进行分享教育的有利时机。于是我借机,当着孩子的面将小馒头的挖泥机拿在手里,对他们说:“这辆汽车现在是周老师的了,如果你想玩该怎么办?”他毫不犹豫的说:“借呀。”我又说:“要是我不借你玩,你们会开心吗?”他们异口同声地说:“不开心”馒头你开心吗?馒头也说不开心,那好,我们一起玩好吗?馒头答应了,并且还愿意给别的同伴玩,在玩之前我还让他们学说了一句话:“请你给我玩一玩好吗?当时孩子们都特别想玩,很快就学会了这句话,于是他们边玩边说,轮流着玩,大家玩的真开心,馒头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孩子们在短时间中体验到了分享的快乐。正如霍夫曼所指出的那样,移情是社会行为的推动力。因此,我们老师应善于抓住日常生活中的情感状态,从而培养幼儿合作、互助、分享等行为。
俗语说“三岁看老”,让幼儿学会分享、学会合作,将有利于提高孩子的素质,我们老师可以通过有目的地教育活动和日常生活内容来培养幼儿自发的分享活动,让幼儿体验分享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