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涵盖的科目很多,考生需要掌握的内容也是数不胜数。但是,大多数考生在复习之后所获得的知识往往并不会深深地镌刻在脑海中,很大一部分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遗忘。考试时对于复习过的知识常常回忆不起来。这种现象不是个别存在的而是具有普遍性的,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这就要求我们在备考过程中充分调动自己的思维和想象力,注意力要分配均匀,采用回顾反思和联想记忆相结合的方法,弥补这种缺陷。
在复习的过程种我们应该将有关的事项集合起来进行记忆,在头脑里建立起各方面知识内容之间的生动联系,增强头脑的总体活力。为了使所学过的知识真正成为自己的东西,不仅清楚、深刻地贮存在头脑中记忆的仓库里,而且需要时能够自由地提取,我们应该训练自己的放任联想能力,灵活地运用自身的记忆系统,在考试目标及整体框架的导引下进行备考,加强应考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适应性训练。在答题的过程种,如果出现不会的题目时,不要惊慌或焦躁,不妨将这个问题暂时搁置,将注意力投入到下面的试题上去,以免影响其他试题的解答,待做完其他试题之后,再回过头来考虑原来被搁置的问题,或许这时候茅塞顿开,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同时,我们还应该在反复复习过程中随时将原来漏掉的东西补上,以便在学习、理解和记忆三者之间建立一种良性循环。回忆加深记忆不是专注于具体事物和形象,而是靠潜意识来回顾以往的经历和体验,以关键性的记忆形象为中心来构造一个多维的、形象的记忆图,将各种各样的司法考试知识点有机地衔接起来。回忆加深记忆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通常情况下临睡前的效果最好。在这方面,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无论是英语单词的记忆,专业知识的学习,都是靠这种方法过来的,现在司法考试也是如此。具体的做法就是结合联想记忆法,将各个部门法的重点内容,或者体系比较强的学科,理出一个大致的框架,在思想上明确彼此之间的联系,将有关内容集合起来记忆,以加深记忆,增强理解。待回忆、反思结束后,最好对照检验一下,以验证回忆的准确程度。这样,那些尚未记忆的以及容易遗忘的信息便会在脑海中留有比平常更深的印象